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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5-10-23

区属各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5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5〕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学年龄:各小学必须接收年满六岁零六个月(2009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生源较少学校,可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招收六周岁——六周岁零六个月的儿童入学,必须书面报请高新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时间:8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办法和手续
  1.具有本地户口居民的学龄儿童报名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2.具有郑州高新区建成区户口,在郑州高新区建成区内购房、居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的学龄儿童,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郑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原件、《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学生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到规定学校报名。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登记。
  (四)招生范围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石佛小学
石佛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关庄小学
关庄行政村、欢河行政村、葛寨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岳岗小学
岳岗行政村、庄王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南流小学
南流行政村、老俩河行政村、孙庄行政村、陈庄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南流社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五龙口小学
五龙口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西湖春天社区、通河社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长椿路小学
郭庄行政村、贾庄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和家园小区、盛世港湾小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高新区
外国语小学
大谢行政村、丁楼行政村、东史马行政村、师新庄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西雅图小区、锦华苑、锦绣苑、莲花苑、万丰慧城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沟赵中心
小学
堂李行政村、东连河行政村、沟赵行政村、祥营行政村、郭村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张五砦小学
张五砦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牛砦小学
牛砦行政村、任砦行政村、枣陈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西连河小学
西连河行政村、朱砦行政村、岗崔行政村、榆林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赵村小学
赵村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郑州中学
附属小学
金色嘉园小区、快乐e家小区、阳光馥园小区、帝苑别墅、五洲华夏村小区、郑州中学家属院、宏莲花园、文雅青年公寓、玉兰雅庭、菁翠苑小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郑州中学
第二附属
小学
启明村小区、怡景花园小区、西湖美景小区、石佛办事处家属院、化工厂家属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郑州中学
第三附属
小学
瓦屋李行政村、秦庄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瑞达制药家属院、美景菩提、睿智花园、睿智楠园、升龙又一城(D区、E区、F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郑州中学
第四附属
小学
百炉屯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升龙又一城(A区、B区、C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郑州大学
实验小学
大里村、北里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翠竹苑、西现代城小区、金盾花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高新区
实验小学
兰寨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祝福红城小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五)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一定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孤独症(自闭症)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关爱。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好孤独症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六)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高新区教育局批准。
  (七)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八)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小学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制订本校的招生方案,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办法。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各小学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四)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根据学生文化测试成绩分班。
  (五)要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认真查处。
  (六)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四、报名地点
  (一)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本区户口的适龄入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二)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办地址:西四环与药厂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长椿路小学校内,电话:18937116604。
  五、录取与通知
  就近入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到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办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各学校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入学。
  六、其他
  为做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各幼儿园要注意幼儿入园年龄及班级设置,防止儿童完成学前教育后不能按期就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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