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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7-08-15

 
区属各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7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7〕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及报名
(一)新生入学年龄
各小学可以接收年满六岁零四个月(2011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生源较少学校,可以招收六周岁—六周岁零三个月的儿童入学,需书面报请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时间
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办法
1.具有郑州高新区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及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下简称查验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小学履行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郑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原件、《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及查验证明、学生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小学报名。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登记。
(四)招生范围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郑州高新区八一小学
石佛行政村、关庄行政村、欢河行政村、葛寨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南流小学
南流行政村、老俩河行政村、孙庄行政村、陈庄行政村、南流小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小学
五龙口行政村、通和明镜台、通和盛世、华强城市广场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小学
郭庄行政村、贾庄行政村、和家园、基正盛世港湾、新芒果春天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
(翰林国际校区、朗悦校区)
丁楼行政村、锦华苑、锦绣苑、学府花园、万丰慧城、翰林国际城、公园道一号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一年级新生全部在朗悦校区就读)
郑州高新区莲花街小学
堂李行政村、东连河行政村、沟赵行政村、郭村行政村、西连河行政村、朱砦行政村、岗崔行政村、榆林行政村、观悦、锦和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第三小学
牛砦行政村、任砦行政村、枣陈行政村、张五砦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高新区赵村小学
赵村行政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中学
附属小学
桂花街校区
金色嘉园、快乐E家、阳光馥园、帝苑别墅、五洲华夏村、郑州中学家属院、宏莲花园、文雅青年公寓、玉兰雅庭、菁翠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郑州中学
附属小学
化工路校区
启明村、怡景花园、西湖美景、石佛办事处家属院、化工厂家属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溪花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中学
附属小学
石楠路校区
瓦屋李行政村、秦庄行政村、瑞达制药家属院、美景菩提、升龙又一城(D区、E区、F区)、睿智花园、睿智楠园、睿智禧园、正弘高新数码港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中学
附属小学
春藤路校区
升龙又一城(A区、B区、C区)、龙汇国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大学
实验小学
大里村、北里村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翠竹苑、西现代城、金盾花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郑州高新区实验小学
兰寨行政村、百炉屯行政村、祝福红城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郑州高新区万科城小学
祥营行政村、水牛张行政村、万科城、祥瑞苑、水云苑、轻工业学院家属院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郑州高新区荣邦城小学
东史马行政村、岳岗行政村、荣邦城、地矿家属院、学府嘉园、学府欣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郑州市创新实验学校
大谢行政村、师新庄行政村、庄王行政村、莲花苑、谦祥万和城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高新区育林小学
西湖春天、红河瀛园、全威花园、盛世港湾、永茂绿园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范围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高新区拆迁户子女。
备注
未列入划片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入学请到区招生办咨询。
(五)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做到“全履盖、零拒绝”,依法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六)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体局批准。
(七)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八)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三、工作要求
(一)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是适龄儿童进入学校的第一堂课,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好这项教育活动。首先,要树立课程意识。“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门课程,学校要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落实课程育人;尤其是需要通过“仪式”这种教育形式来完成的教育内容,一定要突出仪式感、神圣感和庄严感。其次,要树立服务意识。学校和教师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学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落实服务育人。第三要树立分享意识。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分享的时代。没有分享,就没有发展。没有分享,就没有成长。每一个孩子都是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对学校的无限期待跨入校门的,教师要具有创客教育的理念和“创客精神”,学会分享孩子的喜悦,分享孩子的幸福,让孩子充分享受好学校生活的“第一课”,落实分享育人。让孩子喜欢学校,喜欢老师,喜欢上学。
(二)各学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制订本校的招生方案,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办法。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各学校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根据学生文化测试成绩分班。
(六)要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认真查处。
(七)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四、报名地点
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五、录取与通知
就近入学报名结束后,各小学要将报名材料统一送交区教体局招生办(西四环与药厂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长椿路小学校内,电话:18937116604)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各学校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入学。
六、其它
为做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确定招生规模及报名条件,科学进行入园年龄及班级设置,做好幼小衔接,尽量避免幼儿完成学前教育后不能按期就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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